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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9-07 来源:中华伍氏网 编辑:伍千山 浏览数:3447 评论数:0
事件描述:
我今年在家过年后2月17日去了河南,然后我老婆带着小孩在深圳,她在深圳待到3月份的时候我妈有空了,把孩子带回了老家,我老婆找了份工作,是在一家贸易公司,上班一个月后就跟她公司老板同居了,和那男人同居后,慢慢地。我给她电话打了不接短信发了不回,一天难得接一次电话,接了电话我问她,她说工作忙,那既然说是工作的问题那我还能说什么,到了最后还是在6月15号我才发现,6月6日,她回我老家接孩子下来深圳玩,6月15日的时候在她QQ空间上传的照片上看到,房间的桌子上有包香烟,我看到以后我当时就问她了,可能是因为我不在深圳也没法去查看,因为我不知道嘛,她当时比谁都凶,说那是公司宿舍,人家是他同事,只是在那里吃个饭而已,你乱猜疑什么,然后闹着让我跟她离婚,我当时也不知道她住那里到底怎么情况,也只能让她骂喽,我后来越想越不安心,6月17日我就跟她说,我要回深圳,她一听我要回深圳,当天晚上就把孩子送回了老家,我就在6月19号回到了深圳,当时她说,你要回来你自己找地方住,不要找我,在她没上班之前,我妈过去带孩子的时候,在观澜租了个房子,当时她也不给我去那里,也不告诉我地址,后来我给我妈打电话问了,我找到那里我还以为她会在,到那里的时候,房东说这个人好久都没回来过了,房子从3月份下旬开始住进去的,到4月份以后就没回去住过,我后来就一直找她,我就给她打电话问,问她烦了就把我电话加黑名单,电话都没法打,发短信她回就说要离婚,要不离婚也可以,不要找她不要干扰她生活,说对我没感情了,我当时也还不知她到底怎么了,就好好的跟她沟通,她反正不接我电话,那我就只能给她发短信,发的短信什么好话歹话都说尽了,没有任何用处,不是骂我家人就是骂我,要我离婚或是不要打扰她。
我没办法了,她不让我找到,7月10号,我有个朋友就是在深圳做流动人口登记和出租屋综合信息,我朋友就请示了领导给我查到了她的住处,原来,她知道我要回来找她,她立马在外面找了个房子租了下来以防止我找到她的时候不好解释,我找到那里,房东说她是7月1号才搬进来的,还说你是找她老公还是找他,我当时就懵了,我说她不是一个人住吗,房东说,她在这边的时候,她们两个天天都在一起啊,后来,我就在那里等,等了好几个晚上她都没回来,后来才知道,她们是在这边住几天那边住几天,终于,在7月13号晚上,我等到了,当时我敲门,她不知道是我,一开门我马上就进去了,她当时脸都白了,问我怎么找到那里了,说着说着,我们就吵了起来,我当时质问她了,那男人跟她什么关系,她死不说,后来我拿她手机叫她打开,她不开(手机有密码才能打开),我说你不开我就看不到你手机里的东西了吗,我把手机插上数据线连上电脑,一打开照片就发现是她跟那个男人在床上的照片,我当时一下就火了,把她给打了,还有我小孩在深圳的时候,她带着小孩住她那里,视频里她让孩子叫那男人爸爸,从那视频和照片里可以看到,她说的公司宿舍就只是一房一厅的房间,她从4月份就开始和那男人同居了,4月份,我才离开一个多月,气死我了。后来,我想到孩子还那么小,活在一个离异家庭里对孩子只有害处没有好的未来。我又跟她妥协跟她说孩子的未来,如果你要还想你孩子有个好的未来,你立即停止你现在不道德的行为我可以一概不追究,就当作什么都没发生,呵呵,还是失败了,她已经被那男人迷昏头了,满脑都是那男人连孩子都无所谓了。
今天7月17号,我跟她说,既然怎么都换不醒你的脑子,那我就去法院起诉你们重婚罪,希望到时你能够清醒过来,她说你去吧,无所谓,谁知道,去了法庭,人家要我提供两人的身份信息,你说我去哪能找到,人家都知道你是告他,他会傻呼呼的给你这些东西啊,我只能说没办法,然后法庭的又说,没有身份信息你只能告一个,也就是你知道的那一个,那就是我老婆喽,我说那实在不行那就这样,告一个,她接下来又说,你要有知道她们在哪里租,房是不是住一起的,找到物业的或者邻居签个证明,证明人家是以夫妻名义住一起的,我当时就说,我只知道现在刚租下来这里,以前的我不知道住哪我怎么找,这个重婚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难道还得本人去调查吗,我这里的照片也能证明她们同居多久了,照片视频都有日期的,我也在派出所报案也立案了,就等你们法庭立案了,法庭接待的又说,我们这里只接收那些证据,你的照片视频证明不了什么,我当时就纳闷了,既然法律都不允许人家破坏婚姻,重婚属于刑事案件,受害方只能提供的只有这些,再多也查不到再说人家也不让你查呀,为什么还要让受害方去办这些办不了的事情呢,你们这样不是让婚姻的受害者越来越多,让更多的人无所顾忌的去破坏别人婚姻和家庭吗,然后她不说了,只说你去收集到那些证据再来吧,这些没什么用,说明不了什么。
唉,事到如今,法律也帮不了了,我该怎么办,伟良大哥,给我看看,谢谢了!
答(伍迺海 ):
兄弟你好,我是本网的法律顾问,你的问题我已看完了, 发表我一点他人意见。首先,你想要告他们俩重婚罪,要符合下列条件: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包括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的区别。重婚系是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重婚要求双方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一定要有外在表象特征:如以夫妻名义申报户口、购买及租赁住房、举行婚礼等,只要不以夫妻名义对外,就不构成重婚。 我国《婚姻法》只规定了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仅有一两张“捉奸在床”的照片只能证明配偶与第三者发生婚外情即婚外性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下列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
(一)故意伤害案(轻伤);
(二)重婚案;
(三)遗弃案;
(四)妨害通信自由案;
(五)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七)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八)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上述所列八项案件中,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由此可见,重婚案件被害人如有证据证明,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自诉;对于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然后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从你陈述的事实中可以看出,你要证明你老婆是征婚罪,要一案要找到她与另一个男人要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的事实,这方面的证据要找她租房的周围邻居等人的证明材料以及该小区的证明材料等,要不只能是婚外与他非法同居,不构成重婚罪。另外我人告诉你的是,到法院起诉重婚罪可以,但法院不帮你调查材料,要你自己提供或自已请律师协助,你提供的材料不足证明构成重婚罪的话,法院是不立案的。当然,你如果证据充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查处,作公诉案件处理。但从你陈述的事实中可以看出,要找到你老婆构成重婚罪的材料,非常难,因此我建议你还是走民事法律程序,和她离婚,然后多分财产,并要求她赔偿损失。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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