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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8 来源:李世佳 编辑:伍千山 浏览数:2004 评论数:0
楚国是春秋时期在地方上最早置县的少数诸侯国之一。楚制,县之主官照例称呼为“某(县)尹”或“某(县)公”,然并非所有号“某尹”者即是楚县之长。楚亦有诸多的中央官员以尹命名譬如“令尹”“左尹”“右尹”“宫厩尹”“箴尹”“工尹”“王尹”“陵尹”等。又《左传》襄公十五年载楚康王的人事调整,云: 楚公子午为令尹,公子罢戎为右尹,蒍子冯为大司马,公子橐师为右司马,公子成为左司马,屈到为莫敖,公子追舒为箴尹,屈荡为连尹,养由基为宫厩尹,以靖国人,君子谓:楚于是乎能官人。
连尹在上所列九人中位在第八,前七与第九人皆为楚中央高官,岂有中间之连尹为地方县尹之理。因此,洪说误,连尹无疑亦为楚王庭官员。
《左传》襄公十五年载楚康王人事调整“屈荡为连尹”条下,服虔云:“连尹,射官,言射相连属也。”日本学者竹添光鸿引服虔之说而无驳,可见是赞同的。唐孔颖达已诘之,言:“若是主射,当使养由基为之,何以使由基为公厩尹,弃能不用岂得为能官人也。官名临时所作,若敖之徒并不可解,故杜皆不解之。”
郭仁成先生认为:“连尹就是主管铅锡矿的工官。”谭黎明先生观点同:“(连尹)职掌矿藏的中央职官。” 楚国职官有“工尹”,或称“工正”,《左传》文公十年“王使(子西)为工尹”条下,杜注:“工尹,掌百工之官。”假若上郭、谭二位先生之说成立,主管铅锡矿之连尹当为工尹属官,工尹未见于鲁襄公十五年楚康王中央高层人事安排中,而其属官连尹反有记载。二者相互矛盾而令人难以置信。
左言东先生言:“(楚)掌管外事的官叫连尹。”春秋时期,楚国有外交方面的专职人员。《左传》成公十年载:“晋侯使糴茷如楚,报大宰子商之使也。”又昭公元年:“楚公子围于郑……令尹(公子围)命大宰伯州犁对曰。”昭公七年:“大宰薳启强曰:‘臣能得鲁侯。’薳启强来召公。”以上史料当中“大宰”活动以外事为主。因此,楚国主持外交事务的官员当为“大宰”而非“连尹”。
综上所述,前贤诸多见解皆有其不尽合理之处。
检索史籍,可发现“连尹”与“大(太)师”“少师”“环列之尹”之间存在着某种内在联系,笔者拟在此基础上分析“连尹”,给予“连尹”新的解释。
楚“大(太)师”一职,第一次见于《左传》是在文公元年: 初,楚子(成王)将以商臣为太子……既,又欲立王子职,而黜大子商臣。商臣闻之而未察,告其师潘崇……冬十月,以宫甲围成王……王缢……穆王立,以其为大子之室与潘崇,使为大师,且掌环列之尹。
潘崇在楚穆王(前625—前614)弑君践祚过程中立有大功,故封为“大(太)师”,且执掌“环列之尹”。“大(太)师”一职,在楚国地位尊崇。《左传》文公十四年载:“楚庄王立,子孔、(大师)潘崇将伐群舒,使公子燮与子仪守。”子孔时为令尹,令尹为楚国百官之长,执一国之秉,而大(太)师潘崇与之同将兵。又哀公十七年载,楚有白公之乱,既宁,将取陈麦,楚惠王问帅于大(太)师子谷与叶公(沈)诸梁”。当是时,叶公诸梁担任令尹、司马二职,大师子谷与之并列,地位之高可见一斑。“环列之尹”,杜注:“环列之尹,宫卫之官,列兵而环王宫。”清沈钦韩曰:“环列之尹若汉之卫尉矣。《唐六典》,十二尉大将军掌统领宫廷警卫之法令,后人谓之环卫官。”然而,如此重要的两个官职却没有出现在《左传》襄公十五年所录的楚高层中枢名单中,个中缘由值得推敲。
顾久幸先生言:“太师为非常时期所设的职官。”楚康王无太师,故太师不见于襄公十五年中枢高层名单之列便易于理解了。相较于太师一职的临时性,历代楚王皆设有宫廷警卫,环列之尹必常置而不废。然遍览《左传》《国语》《战国策》等先秦典籍,环列之尹仅此一见,原因何在?有学者指出是环列之尹职位太低,尚在宫厩尹之下故不见录。此说不妥。环列之尹可谓是楚王侍卫总长,负责宫廷安全,非国家勋贵、王之亲信不得染指,如上文潘崇籍“太师”身份得兼掌环列之尹,地位岂可低于养马之宫厩尹?且“环列之尹若汉之卫尉”,卫尉,乃秦汉时期中央九卿之一,秩高位尊。
笔者认为此“环列之尹”即是后屡见之“连尹”。
佐证一,《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载,楚令尹子玉执意与晋国战于城濮,楚成王怒而少与之兵,唯“西广、东宫”与若敖氏宗族兵“若敖六卒”实从之。“东宫”一词,杨注:“文元年《传》太子商臣以宫甲围成王,则东宫有兵,此东宫当亦是太子之宫甲。”“宫甲”,《韩非子》作:“宿营之甲。”《史记·楚世家》称为“宫卫”。皆指太子宫卫兵。比类而观,与“东宫”并列的“西广”,宜为楚王宫卫兵。《左传》宣公十二年又言楚“其君之戎,分为二广”,杨伯峻先生据以指出“西广当即为二广之一”。既为楚王宫卫兵,当直属于环列之尹。
据上,知作为统领王宫卫兵的环列之尹平时宿卫楚王,战时则率二广随王出征。“环列之尹”之命名,杜预言取其“列兵而环卫王宫”之意。若在平时此名甚为贴切,然参战之时卫兵一转而为“二广”,部署也不再环卫王宫,而是“右广鸡鸣而驾,日中而说(脱);左则受之,日入而说(脱)”。从此点来看,环列之尹这一职名显然与战时二广实际部署情况不符,而与之相符的职名恰恰是连尹。“连”字所代表的车相连属之意,恰好与左、右二广前后交替护卫楚君吻合。
佐证二,鲁宣公十二年晋、楚之间第二次大决战———邲之战爆发,《左传》明确记载上至楚庄王,下至左、右二广部队,皆实际参战。作为楚王之护卫长、左右二广的直接上级环列之尹参战是必然的,而史料中却无环列之尹与战的记录,担任连尹一职的襄老则死于战事。
佐证三,连尹,或称连敖、连嚣,“敖”“嚣”,古同属“宵”韵,故通。《包山楚简》简文有“上连嚣”,据此推知连尹一职概可设两人,有上、下之分。再联系楚王侍从左、右二广部队亦分职明确(“右广鸡鸣而驾,日中而说;左则受之,日入而说”)。藉此两点,归环列之尹统属的左、右二广楚兵又可与上、下连尹有所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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