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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8-02 来源:伍伟潮 | 伍氏网文化部 编辑:伍千山 浏览数:3104 评论数:0
《春秋》是我国最早的编年体史书,被后世奉为经典。“春秋三传”指的是《春秋左氏传》《春秋公羊传》《春秋榖梁传》三本典籍的合称,是注释《春秋》的书,伍子胥最早见于“春秋三传”。《春秋左氏传》在注释《春秋》的过程中,将伍子胥记载为复仇的历史风云人物。而注释《春秋》的《春秋公羊传》《春秋榖梁传》是截然相反的记载,于是,二千多年来存在着伍子胥复仇之”争”,不但“春秋三传”存在着伍子胥复仇之”争”,孔、孟、左,存在着复仇之”争”,《左传》,也存在着伍子胥复仇之”争”。下面,我们试目以待,用各自的记载说话:
《左传昭公十九年》记载:“楚子之在蔡也,矍阳封人之女奔之,生大子建。及即位,使伍奢为之师,费无极为少师,无宠焉,欲谮诸王,曰:“建可室矣。”王为之聘于秦。无极与逆,劝王取之。正月,楚夫人赢氏至自秦。”
《左传昭公二十年》记载:“费无极言于楚子曰:「建与伍奢将以方城之外叛。自以为犹宋、郑也,齐、晋又交辅之,将以害楚。其事集矣。」王信之,问伍奢。伍奢对曰:「君一过多矣,何言于谗?」王执伍奢。
无极曰:「奢之子材,若在吴,必忧楚国,盍以免其父召之。彼仁,必来。不然,将为患。”王使召之,曰:“来,吾免而父。”棠君尚谓其弟员曰:“尔适吴,我将归死。吾知不逮,我能死, 尔能报。闻免父之命,不可以莫之奔也;亲戚为戮,不可以莫之报也。奔死免父,孝也;度功而行,仁也;择任而往,知也;知死不辟,勇也。父不可弃,名不可废,尔其勉之,相从为愈。」伍尚归。奢闻员不来,曰:「楚君、大夫其旰食乎!」楚人皆杀之。
员如吴,言伐楚之利于州于。公子光曰:“是宗为戮,而欲反其仇,不可从也。”
《左传定公四年》记载:“初,伍员与申包胥友。其亡也,谓申包胥曰:“我必复楚国。”
《公羊传定公四年》记载:“吴何以称子?夷狄也,而忧中国。其忧中国奈何?伍子胥父诛乎楚,挟弓而去楚,以干阖庐。阖庐曰:“士之甚,勇之甚,将为之兴师而复雠于楚。”伍子胥复曰:“诸侯不为匹夫兴师,且臣闻之,事君犹事也。亏君之义,复父之雠,臣不为也。”于是止。”
《谷梁传定公四年》记载:“吴其称子何也?以蔡侯之以之,举其贵者也。蔡侯之以之,则其举贵者何也?吴信中国而攘夷狄,吴进矣。其信中国而攘夷狄奈何?子胥父诛于楚也,挟弓持矢而干阖庐。阖庐曰:“大之甚,勇之甚。”为是欲兴师而伐楚,子胥谏曰:“臣闻之,君不为匹夫兴师。且事君犹事父也,亏君之义,复父之仇,臣弗为也。”于是止。”
伍子胥是不是复仇?有没有复仇?谁是谁非呢?信谁呢?“春秋三传”存在着伍子胥复仇的"争"议。
孔子、孟子、左氏,存在着复仇之”争”
孔子论复仇,《礼记·檀弓上》说:“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 夫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
《礼记·曲礼上》说:“父之雠,弗与共戴天。兄弟之雠不反兵。交游之雠不同国。”
孟子论复仇,在《孟子离娄篇下》曰:“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孟子尽心章句下》曰:“孟子曰:“吾今而后知杀人亲之重也:杀人之父,人亦杀其父;杀人之兄,人亦杀其兄。然则非自杀之也,一闲耳。”
左丘明论复仇,《左传定公四年》云:“鄖公辛之弟懷將弒王,曰:「平王殺吾父,我殺其子,不亦可乎?」辛曰:「君討臣,誰敢讎之?君命,天也,若死天命,將誰讎?詩曰:『柔亦不茹,剛亦不吐。不侮矜寡,不畏彊禦。』唯仁者能之。違彊陵弱,非勇也;乘人之約,非仁也;滅宗廢祀,非孝也;動無令名,非知也。必犯是,余將殺女。」”
《左传成公十七年》云:“郤至曰:“人所以立,信、知、勇也。信不叛君,知不害民,勇不作乱。失兹三者,其谁与我? 君实有臣而杀之,其谓君何?我之有罪,吾死后矣!若杀不辜,将失其民,欲安,得乎?待命而已!受君之禄是以聚党。有党而争命,罪孰大焉!”
专家李守奎话:“任何历史记载都是作者的有意选择,都是作者思想的表达。”由上可得,孔、孟、左,存在着复仇之”争”。
《左传》存在着伍子胥复仇之”争”。
《左传定公四年》:“秋,楚为沈故,围蔡。伍员为吴行人以谋楚。楚之杀郤宛也,伯氏之族出。伯州犁之孙嚭为吴大宰以谋楚。
十一月庚午,二师陈于柏举。阖庐之弟夫概王,晨请于阖庐曰:「楚瓦不仁,其臣莫有死志,先伐之,其卒必奔。而后大师继之,必克。」弗许。夫概王曰:「所谓『臣义而行,不待命』者,其此之谓也。今日我死,楚可入也。」以其属五千,先击子常之卒。子常之卒奔,楚师乱,吴师大败之。子常奔郑。史皇以其乘广死。吴从楚师,及清发,将击之。夫□王曰:「困兽犹斗,况人乎?若知不免而致死,必败我。若使先济者知免,后者慕之,蔑有斗心矣。半济而后可击也。」从之。又败之。楚人为食,吴人及之,奔。食而从之,败诸雍澨五战及郢。
庚辰,吴入郢,以班处宫。子山处令尹之宫,夫概王欲攻之,惧而去之,夫概王入之。”
《左传定公四年》:“楚子在公宮之北,吳人在其南。子期似王,逃王,而己為王,曰:「以我與之,王必免。」隨人卜與之,不吉,乃辭吳曰:「以隨之辟小,而密邇於楚,楚實存之。世有盟誓,至于今未改。若難而棄之,何以事君?執事之患不唯一人。若鳩楚竟,敢不聽命!」吳人乃退。”
《左传定公五年》:“初,斗辛闻吴人之争宫也,曰:「吾闻之:『不让则不和,不和不可以远征。』吴争于楚,必有乱。有乱则必归,焉能定楚?」王之奔随也,将涉于成臼,蓝尹亹涉其帑,不与王舟。及宁,王欲杀之。子西曰:「子常唯思旧怨以败,君何效焉?」王曰:「善。使复其所,吾以志前恶。」王赏斗辛、王孙由于、王孙圉、钟建、斗巢、申包胥、王孙贾、宋木、斗怀。子西曰:「请舍怀也。」王曰:「大德灭小怨,道也。」”
《左传》记载伍子胥处心积虑为复仇,怎么复仇的关键吳人乃退呢?怎么复仇的关键时刻不见伍子胥呢?因为若鳩楚竟?是为定楚?是否伍子胥不是复仇乃为匡正楚国的正义之举?《左传》存在着伍子胥复仇之”争”。
《左传》笔下的史,其实是春秋时代氏族丛林生态史、斗争复仇史。中华民族,义烈发于血诚。《左传.成公十四年》云:“《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非圣人谁能修之。”
左丘明在《国语楚语下》有这样的记载:郧公辛与弟怀或礼于君或礼于父:译:吴人攻入楚国国都,楚昭王逃奔到郧邑,郧公之弟斗怀想杀楚昭王,郧公斗辛制止他。斗怀说:“楚平王杀死我的父亲,在国都楚王是君主,在国都之外楚王就是仇敌。见到仇敌不杀,就不配做人。”郧公斗辛说:“事奉君主的人,不为君主在国都之外抑或在国都之内而改变自己的行为,不能因为君主所处盛衰不同境地而采取不同举动,只要一日以他为君,尊卑地位就是不变的。况且自匹敌以下才有仇敌,不是匹敌地位就不是仇敌。在下位的人虐杀在上位的人叫做弑,在上位的人虐杀在下位的人叫做讨,何况是君主呢!君主讨伐臣子,哪有什么仇敌呢?如果人们都以君主为仇敌,那还有什么上下之分呢?我们的祖先都是由于善于事奉君主,在诸侯中有口皆碑,自从斗伯比以来,没有什么过失。如今你以弑君败坏祖先的好名声,不可以这样做。”斗怀不听,说:“我思念父亲,顾不上这些了。”郧公斗辛只好护送楚昭王逃奔到随国。
楚昭王回到国都,奖赏者中有斗怀的名字,子西进谏说:“君王有两位臣子,有人可以奖赏,有人可以惩罚。君王同等奖赏他们,群臣会害怕的。”楚昭王说:“你说的是子期的两个儿子吗?我知道了。他们一个人有礼于君,另一个人有礼于父,给他们同等奖赏,不是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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